江山市涉农价格收费公示

 

一、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

 

收费项目

收费标准

征收对象

执行单位

收费依据

1、非住宅

镇:50/M2;乡:40/ M2

新建房户

乡镇政府

浙价房(2000156

  价(200126

江财综(200188

2、住宅

镇:30/ M2;乡:24/ M2

新建房户

乡镇政府

3、农民个人建房

 

 

乡镇政府

说明A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。非住宅:贺村、峡口镇60/ M2;住宅:贺村、峡口镇40/ M2

B扩建和改建项目按新增实际建筑面积收取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。

   C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收费范围为:建制乡、建制镇(不含须江镇政府)所在地规划范围内。

 

二、婚姻登记收费

 

1、结婚、复婚或离婚

9/

依法婚姻登记人员

婚姻登记机关

浙价费(2001237

2、解除夫妻关系证明

5/

要求出具证明人员

婚姻登记机关

浙价费(2001237

3、夫妻关系证明书

5/

要求出具证明人员

婚姻登记机关

浙价费(2001237

 

三、电话装移机收费

 

1、城郊及农村装机工料费

200/.

电信局

浙价费(1998540

2、装移机手续费

8/.

装移机户

电信局

浙价费(1998540

3、过户手续费

50/.

 

电信局

浙价费(1998540

4、住宅电话月租费

12/.

电话用户

电信局

浙价费(1998540

四、身份证办理、户口迁移收费

收费项目

收费标准

征收对象

执行单位

收费依据

1、居民身份证

10/

领证人

公安

机关

浙价费(1997405

补领身份证

20/

补领证人员

浙价费(1997405

2、申领临时身份证

5/

申领临时证人员

浙价费(1997405

补领临时身份证

10/

补领临时证人员

浙价费(1997405

3、加快制作身份证

40/

需加快制作人员(七天)

浙价费(1997405

4、居民户口簿

5/

办理户口农户

浙价发(199498

5、户口迁移证

3/

办理迁移农户

浙价发(1994172

6、户口准迁证

4/

办理准迁对象

浙价发(1994172

7第二代居民身份证

20/

领证人

 

浙价费(200464

补领第二代身份证

40/

补领人

 

浙价费(200464

临时第二代身份证

10/

领证人

 

浙价费(200464

五、计划生育费(包括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)

1、照顾生育社会抚养费

600/

照顾生育者

计生局

浙政发(9654

江政(9877

2、社会抚养费

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

 

 

 

1)多生一胎

2倍至4倍征收

计划生育者

计生局

浙江省人口与社会生育条例

2)多生二胎以上

按照前一胎征收标准加倍征收

3)符合条例规定可以再生一个子女提前生育的

0.5倍至1倍征收

4)未满法定婚育

1.5倍至2.5倍征收

5)法定婚龄非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

1倍至2倍征收

6)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

按前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

 

六、有线电视收费

 

收费项目

收费标准

征收对象

执收单位

收 费 依 据

1、初装费、市郊及农村

300元/户

用 户

广电局

浙价费(2000)250号

2、视听维护费

12元/月

用 户

广电局

浙价费(1997)65号

江价(2001)15号

3、有线电视迁移工料费

50元/次

用 户

广电局

江价(2001)28号

七、电 

 

1、居民生活用电

50及以下千瓦时/0.53元

51 -- 200千瓦时/0.56元

201及以上千瓦时/0.63元

一户一表用电户

电力局

浙价电(2004)35号

2、农业生产用电

0.38元/千瓦时

用电户

电力局

江价(2004)28号

 

 

  

 

一、公示内容是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牌内容的一部分。

二、中小学收费单独印发到每一个学生。

三、今后遇到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变更或取消,以文件为准。

四、举报电话:  12358(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4023606(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)

 

 

 

江 山 市 物 价 局

江山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

0 0 五 年 三 月